报名确认须知
欢迎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报名确认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加强个人防护。考试前,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人员接触,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
2.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随时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主动了解考试期间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人事考试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考试当日,请预留充足时间,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进入考点考场的检测查验等工作。
4.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特别提示:202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
(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场规则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报考指南、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疫情防控安排;
三、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和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情况;
四、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河北考区报名确认注意事项
欢迎您使用报名确认系统。确认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二、使用本网上确认系统的报考者应符合两个条件:
(一)网上报名时,考区选择为河北;
(二)已准备好本人的电子照片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借记卡。
三、确认办理时间及操作程序
(一)网上确认、缴费时间:11月10日0:00-11月15日24:00
网上确认的基本操作程序:
1、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考生已阅知《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确认须知》《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考生须高度重视所上传照片的质量,按规定标准要求上传,并对其质量负责。照片上传后自己先检查,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检查照片是否有拉伸变形、模糊、太小、生活照等不符合要求情况。
3、网上缴费。照片通过审核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使用支付宝扫码的方式,需要考生使用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借记卡支付。如考生缴费结果未及时返回,可致电河北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咨询电话。
缴费成功即为确认手续完成。
(二)减免考务费办理时间:11月10日0:00-11月15日12:00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①进行报名确认。成功上传照片后,不需要网上缴费。②向hbjianmian2022@163.com发送审核材料。③审核通过后,缴费状态变为已缴费即为完成报名考务费的减免。
审核材料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1066vip威尼斯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1月14日24:00前发送至hbjianmian2022@163.com。提交报名考务费减免审核的考生需要在11月15日12:00前关注自己的缴费状态是否已变为“已缴费”。如审核不通过,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需要考生自行缴纳考试费用。
(三)现场办理报名信息更改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考生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程序:先上传照片、缴费,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后,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更改手续。其他报名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和考试地点,河北考区无权修改。
现场办理地点: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
注意事项:考生应密切关注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到达石家庄市,并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保持健康码正常。
(四)特殊职位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11月29日-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现场办理地点: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
注意事项:考生应密切关注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到达石家庄市,并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保持健康码正常。
(五)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1月29日0:00—12月4日15:00
四、网上确认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结束前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并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者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否则被他人盗用或误用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
(三)报考者不得用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报考者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冀发改公价[2020]1979号文件规定。只参加公共科目两科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人民币100元;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另还需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计划招录的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人民币145元。
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七、考生须下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疫须知》里的内容,并于考试当天携带须知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确认、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报名确认、考试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gwy.cpta.com.cn/gagwy1/stuchooseexam/tiaozhuan.htm